区政协农业农村处主要职责为:
1.负责区政协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方面的履职工作。
2.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负责组织、指导所联系界别和委员开展调研、视察等履职活动,并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建言献策。
4.承办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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