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社会文教处主要职责为:
1.制定社会文教(法制)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有关专委会(工作组)的政协委员进行专题调研活动,及时反映社情民意。
3.组织有关专委会(工作组)的政协委员搞好视察活动和外出学习考察活动。
4.组织有关专委会(工作组)的政协委员举办庆祝、纪念、慰问等活动。
5.组织有关专委会(工作组)的政协委员征集、整理、编写文史资料。
6.承办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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