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十届区政协第九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槐荫区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区重点提案工作程序,为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政协功能建设作出贡献。
区政协在征求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政协各专委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槐荫区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政协各专委会在对立案提案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推荐出重点提案备选件。提案委员会汇总重点提案备选件,在与有关方面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提案初选题目,最后提交主席会议审定。重点提案实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签批,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领衔,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督查督办,各专委会负责协助配合督导落实,承办单位重点办理”的协商工作机制。具体采取召开面复会、视察、调研、提案办理专题商量、走访提案承办单位等方式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