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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闻

换届纪律“十严禁”

来源: 槐荫政协办公室     时间: 2021-12-27
  

1.私。

拉帮派、上下勾、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力、成利益集的,一律予党务处分。

2.禁拉票贿选

、安排消,快递邮寄、包、网上转账等方式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助等非组织的,一律排除出人或者取消候格,并节轻予党务处分,贿选的依法理。

3.官。

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目的贿赂他人的,通帮助他人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或者免,并依依法理。

4.禁跑官要官。

采取拉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使用,并节轻予批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务处分。

5.禁个人了算。

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整人的,一律取消相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员责任。

6.情打招呼。

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整疏通系的,违规或者原任地区和位干部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重大事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节轻予批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务处分。

7.违规用人。

届之机突提拔整干部、超数配干部、定程序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纪进理。

8.禁跑漏气。

泄露、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员责任。

9.禁弄虚作假。

对篡改、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真相的,一律予以正,并节轻员给组织处理或者党务处分。

10.禁干扰换届。

境内外敌对势搅扰破坏届的,加防范、决打恶势力、家族力、宗教力干影响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助或者培的,以威、欺、利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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