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计划,8月20日,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围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济南市槐荫区开展协商议政。
为进一步贯彻“协商在基层”工作理念,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此次协商搬到田间地头、车间厂房,在吴家堡街道席庄村大米专业合作社种植基地、济南鲁味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济南茶叶市场商户店铺等地,采取“听、看、议、商”多种方式,详细了解生产经营现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并召开现场协商会,由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与政协委员进行协商交流,听取经营业主和基层群众意见建议,现场讨论热烈,成效显著。
大家一致认为,近年来,我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大家纷纷表示,在下步工作中,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壮大培育工作,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议政建言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以实实在在的调研协商议政成果,为省委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