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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闻

段北街道就卉苑小区欠缴电费开展“商量”

来源: 槐荫政协办公室     时间: 2018-11-17
  

2018年11月16日上午,根据卉苑小区因欠缴电费可能导致居民家中停电的实际情况,段北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就卉苑小区欠缴电费问题开展“商量”。此次“商量”邀请槐荫区政协常委、办事处特邀律师周桂华,段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室主任李君,政协委员陈成国,办事处特邀法官甘昭新、调解员高志群,段北东路社区居委会书记周冰,段北派出所范警官,电力公司刘科长,良泽物业负责人向经理,卉苑小区业委会,小区居民代表参加,由李君副书记主持。

活动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卉苑小区业委会主任汇报卉苑小区欠缴电费问题情况,小区居民代表对电费问题发表意见建议,电力公司负责人就前期电费缴纳情况向参会人员列出明细,为“商量”提供现实依据。

第二阶段政协委员、律师和调解员根据业委会反映的问题,与居民代表面对面交流,进一步了解问题症结,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保障居民家中稳定用电。

会上业主代表积极发言,表示希望得到稳定用电及后期有合理有效的物业管理;供电公司负责人将良泽物业自接手管理卉苑小区到撤出过程中来往的明细一一列出,汇总得出小区仍欠电力公司5.7万元电力公司对于居民用电采取先使用后缴费政策,而良泽物业采取先缴费后使用政策,这中间存在差额,建议良泽物业将此块费用的使用说明情况;良泽物业负责人表示由于主动承担其前身阳光物业公司所欠电费5.2万元,导致物业公司亏损;李君副书记对前期良泽物业的管理表示肯定,希望小区居民与业委会抓紧时间请新物业接手小区管理,同时,良泽物业对欠缴电费事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周桂华主任就电费缴纳主体及账目相关问题进行了严谨的司法解释;特邀法官甘院长、政协委员陈成国与派出所范警官建议物业与业委会尽快对账,或者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最终经过激烈的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关于电费问题,电力公司将尽力为小区免除电费欠缴滞纳金,良泽物业应尽快与业委会进行内部交接,清算电费账目,保障居民用电。要求良泽物业于下周一(11月19日)前,将内部决定上报给办事处或居委会,需要协调的事项办事处也会尽最大可能给予帮助,若良泽物业仍不主动承担清缴电费的主体责任,业委会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居民已缴未用的电费差额,决不允许侵害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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